Page 9 -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(1982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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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。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


                 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通过行政管理,指导、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二条           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


                 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三条           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、储蓄、房屋和其他


                 合法财产的所有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四条           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,推广

                 先进的科学技术,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,实行


                 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,改进劳动组织,以不断提高劳动生

                 产率和经济效益,发展社会生产力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厉行节约,反对浪费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,兼顾国家、集体和个人的利益,


                 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,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五条            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。国


                 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,保证国民经

                 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,破坏国家经济计

                 划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六条             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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