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 -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(1982年)
P. 9
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。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
益。
国家通过行政管理,指导、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。
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。
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
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。
第十三条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、储蓄、房屋和其他
合法财产的所有权。
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。
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,推广
先进的科学技术,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,实行
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,改进劳动组织,以不断提高劳动生
产率和经济效益,发展社会生产力。
国家厉行节约,反对浪费。
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,兼顾国家、集体和个人的利益,
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,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。
第十五条 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。国
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,保证国民经
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。
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,破坏国家经济计
划。
第十六条 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
—8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