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(1982 年) (1982 年 12 月 4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)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、国徽、首都 —1—